(一)、 北宋 拣汰禁兵,其不任征战者,减充小分。小分只领半份军俸,任军中杂役;其不能胜任者,则放充百姓。
宋 司马光 《乞不拣退军置淮南札子》:“臣愚伏愿朝廷且依旧法,每岁减禁军,有不任征战者,减充小分;小分復不任执役者,放充百姓。”《宋史·兵志八》:“﹝ 熙寧 四年﹞七月,手詔:‘拣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,升以为大分,五十已上愿为民者听。’”
(二)、少量。
宋 灌圃耐得翁 《都城纪胜·酒肆》:“大抵店肆饮酒,在人出著如何。只如食次,谓之下汤水。其钱少,止百钱五千者,谓之小分下酒。”
小 xiǎo(ㄒ一ㄠˇ)
(一)、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小雨。矮小。短小精悍。
(二)、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小事。小节。小题大作。小打小闹。
(三)、时间短:小坐。小住。
(四)、年幼小,排行最末:小孩。
(五)、谦辞:小弟。小可。小人(a.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b.指人格卑鄙的人;c.指子女;d.小孩儿)。
(六)、妾:小房。
分 fēn(ㄈㄣ)
(一)、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(二)、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(三)、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 háng )。
(四)、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(五)、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(六)、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(七)、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