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犹符节。
《韩非子·主道》:“符契之所合,赏罚之所生也。” 晋 袁宏 《三国名臣序赞》:“君臣相体,若合符契。” 宋 司马光 《谢始平公以近诗一卷赐示》诗:“圣贤会合若符契,坐致四海登熙隆。”参见“ 符节 ”。
(二)、符券契约一类文书的统称。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市朝徵信,则有符契券疏。” 唐 白行简 《李娃传》:“其二肆长相谓曰:‘我欲各閲所佣之器於 天门街 ,以较优劣,不胜者罚直五万,以备酒饌之用,可乎?’二肆许诺,乃邀立符契,署以保证,然后閲之。” 章炳麟 《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》:“ 汉 世制詔三王,其册书犹真草兼具,岂况符契笺奏之书日不暇给,则何取端书分隶?”
(三)、符合。
宋 洪迈 《夷坚丙志·生肉劝酒》:“千里影嚮,符契若是,异哉!异哉!” 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部一》:“ 太祖 之封 燕王 ,与 文皇 之定都於 燕 ,其远见皆相符契矣。” 汤用彤 《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》第一分第四章:“其所言歷歷与正史相符契。”
符 fú(ㄈㄨˊ)
(一)、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征调兵将用的凭证:虎符。符信。符节。
(二)、代表事物的标记、记号:符号。音符。
(三)、相合:符合。言行相符。
(四)、道士画的驱使鬼神的图形或线条:符咒。护身符。
(五)、古代称祥瑞的征兆:符瑞。符应( yìng )(指天降“符瑞”,与人事相应)。
(六)、姓。
契 qì(ㄑ一ˋ)
(一)、证券,证明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关系的文书:契约。契据。房契。
(二)、相合,相投:相契。契合。默契。契友。契分( fèn )(投合无间的情分)。契厚。
(三)、用刀雕刻:契刻。契舟求剑。
(四)、〔契机〕指事物转化的关键。
(五)、刻的文字,近代称甲骨文:书契。契文(甲骨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