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名分与法律。
《尹文子·大道下》:“政者,名法是也,以名法治国,万物所不能乱。”
(二)、名家与法家。
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其为术也,因阴阳之大顺,采儒墨之善,撮名法之要。”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杂家者流,盖出於议官。兼儒墨,合名法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论说》:“ 魏 之初霸,术兼名法。” 严复 《论中国教化之退》:“ 秦 併天下……黜儒术而任名法。”
(三)、很有效的方法。
唐 张怀瓘 《书断·能品》:“﹝ 庾肩吾 ﹞草隶兼善,累纪专精,遍探名法,可谓瞻闻之士也。”
名 míng(ㄇ一ㄥˊ)
(一)、人或事物的称谓:名字。名氏。名姓。名义。名分( fèn )。名堂。名落孙山。名存实亡。
(二)、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名为罗敷”。
(三)、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:这些人以“办学”为名,行骗钱之实。
(四)、叫出,说出:不可名状。
(五)、声誉:名誉。名声。名优(a.出名的,优良的;b.名伶)。名噪一时。名过其实。
(六)、有声誉的,大家都知道的:名人。名士。名师。名将( jiàng )。名医。名著。名流。名言。名胜。名剧。
(七)、占有:不名一文。
(八)、量词,用于人:三名工人。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