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用兵作战的策略和方法。
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以大王之贤,士民之众,车骑之用,兵法之教,可以并诸侯,吞天下,称帝而治。”《孙子·形》:“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数,四曰称,五曰胜。”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一:“这是我们的传统兵法--‘水淹六军’。”
(二)、兵书。
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 汉 兴, 张良 、 韩信 序次兵法,凡百八十二家,删取要用,定著三十五家。” 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诗文一·山农刺时》:“﹝ 王冕 ﹞少明经不偶,即焚书读古兵法。”特指《孙子》。 汉 荀悦 《汉纪·武帝纪三》:“军正 閎 、长史 安 曰:‘不然。《兵法》:“小敌之坚,大敌擒也。” 建 以数千当单于数万,力战百餘,士尽死,无二心。自归而斩之,是示后人无返意也。’”
兵法,用兵作战的方法、策略施诈于漫漫千军。相关的著作有《孙子兵法》。《孙子兵法》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,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其内容博大精深,思想精邃富赡,逻辑缜密严谨。
兵 bīng(ㄅ一ㄥ)
(一)、武器:兵器。兵刃。兵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
(二)、战士,军队:兵士。兵卒。兵丁。兵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
(三)、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:兵法。兵家。兵机。兵衅(战争的争端)。兵书。兵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兵荒马乱。兵贵神速。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