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亦作“駈口”。 宋 元 时代 金 军、 蒙古 军在战争中俘虏的 汉 族大户。其地位类似农奴,少数成为贵族家庭的奴隶。
《元典章·户部三·籍册》:“不论 达达 、 回回 、 女真 、 汉 儿人等,如是军前虏到人口,在家住坐做駈口。”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奴婢》:“今 蒙古 、 色目 人之臧获,男曰奴,女曰婢,总曰驱口……刑律:私宰牛马,杖一百;敺死驱口,比常人减死一等,杖一百七。所以视奴婢与马牛无异。” 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一章三:“ 蒙古 统治者在灭 金 灭 宋 的战争中,除开攻城略地,大量屠杀以外,更掠夺人口,叫做驱口,地位和奴隶一样,所生子孙,永远世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