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常规,成例。
《宋书·乐志一》:“今诸王不復舞佾,其总章舞伎,即古之女乐也。殿庭八八,诸王则应六八,理例坦然。”
理 lǐ(ㄌ一ˇ)
(一)、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(二)、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(三)、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(四)、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(五)、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(六)、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(七)、姓。
例 lì(ㄌ一ˋ)
(一)、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
(二)、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
(三)、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
(四)、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