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官名。即司理。
清 周亮工 《理信存稿序》:“且天下知司李一官,係於国家之宪纪,生民之利害,彰彰如是。” 清 李渔 《比目鱼·定优》:“在下是 汀州 司李的管家。我老爷前去上任,假道贵乡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娇娜》:“后生举进士,授 延安 司李,携家之任。” 吕湛恩 注:“推官号为司李,亦称司理。” 何垠 注:“司李,李,通‘理’,狱官也。”详“ 司理 ”。
(二)、执法,断案。
梁启超 《知耻学会叙》:“官惟无耻,故不学军旅而敢於掌兵,不諳会计而敢於理财,不习法律而敢於司李。”
司 sī(ㄙ)
(一)、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司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
(二)、官署名称:人事司。
(三)、视察:司日月之长短。
(四)、姓。
李 lǐ(ㄌ一ˇ)
(一)、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(二)、姓。
(三)、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