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指《诗》的《周南》和《召南》。
《晋书·乐志上》:“ 周 始二《南》,《风》兼六代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明诗》:“兴发皇世,风流二《南》。” 宋 欧阳修 《王国风解》:“《周》《召》二《南》,至正之诗也。” 清 屈绍隆 《杜曲谒杜工部祠》诗:“一代悲歌成国史,二《南》风化在诗人。”
(二)、指 周公 、 召公 及其管辖的地区。
晋 潘岳 《西征赋》:“兹土之旧也,固乃 周 、 邵 之所分,二南之所交。”《文选·任昉<齐竟陵文宣王行状>》:“谅以齐徽二南,同规往哲。” 吕向 注:“二南谓 周公 、 邵公 也。”《初学记》卷二十引 唐中宗 《赐成王千里衣物敕》:“声高 沛 献 ,德迈二南。”
“二南”指《诗经》中的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。周南是周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域,召南是召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域,二南包括长江、汉水、汝水流域的诗歌。北宋苏辙等人认为,《诗经》分风,雅,颂,南四类,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应当从《国风》中独立出来,今人多不取此说。另指周公、召公及其管辖的地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