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为政之见识、见解。
《晋书·周馥传》:“ 馥 理识清正,兼有才干,主定九品,检括精详。”《世说新语·德行》“遂焚之” 南朝 梁 刘孝标 注引《阮光禄别传》:“ 裕 淹通,有理识,累迁侍中。”《隋书·元寿传》:“若知非不举,事涉阿纵;如不以为非,岂关理识?”
(二)、犹理睬。
柳青 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二六章:“ 生禄 就这神气!不理识他,看他能怎?”
理 lǐ(ㄌ一ˇ)
(一)、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(二)、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(三)、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(四)、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(五)、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(六)、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(七)、姓。
识(識) shí(ㄕˊ)
(一)、知道,认得,能辨别:识辨。识破。识相( xiàng )。识途老马。
(二)、所知道的道理:知识。常识。
(三)、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识。远见卓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