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阐明义理的事例。
晋 杜预 《<春秋经传集解>序》:“其经无义例,因行事而言。”《魏书·张吾贵传》:“三旬之中, 吾贵 兼读 杜 服 ,隐括两家,异同悉举。诸生后集,便为讲之,义例无穷,皆多新异。”
(二)、著书的主旨和体例。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六家》:“ 太原 王劭 又録 开皇 、 仁寿 时事编而次之,以类相从,各为其目,勒成《隋书》八十卷。寻其义例,皆準《尚书》。” 宋 赵与时 《宾退录》卷五:“ 唐 五代 史书皆公( 欧阳修 )手所修,然义例絶有不同者。” 清 方宗诚 《<桐城文录>序》:“余编《桐城文録》,义例多与 存庄 手订。”
义(義) yì(一ˋ)
(一)、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
(二)、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
(三)、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
(四)、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
(五)、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
(六)、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
(七)、姓。
例 lì(ㄌ一ˋ)
(一)、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
(二)、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
(三)、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
(四)、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