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 周 代分官爵为九等,称九命。三命为公侯伯之卿。命,爵命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典命》、《礼记·王制》。
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及 平子 伐 莒 ,克之,更受三命。” 杜预 注:“十年, 平子 伐 莒 ,以功加三命。”《荀子·大略》:“三命,族人虽七十不敢先。” 王先谦 集解:“三命,卿也。”
(二)、称任州府官的辟命。
《后汉书·李陈庞陈等传论》:“ 任棠 姜岐 ,世著其清,结瓮牖而辞三命。” 李贤 注:“谓 任 姜 辞太守之辟也。”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陶徵士诔序》:“初辞州府三命,后为 彭泽 令,道不偶物,弃官从好。”
(三)、术数家以受命、遭命、随命为“三命”。
《礼记·祭法》“曰司命” 汉 郑玄 注:“司命主督察三命。” 孔颖达 疏:“案《援神契》云:‘命有三科,有受命以保庆,有遭命以謫暴,有随命以督行。’受命谓年寿也,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,随命谓随其善恶而报之。” 南朝 宋 鲍照 《在江陵叹年伤老》诗:“五难未易移,三命戒渊抱。” 唐 宋 以后,星命术士以人生辰之年、月、日所属干支推算命数,亦称“ 三命 ”。 宋 孔平仲 《孔氏谈苑·陈靖附婢子语》:“为吏部员外郎,晓三命,自言官高寿长。” 宋 洪迈 《夷坚志补·汴岸术士》:“适术士过前,共坐旅舍,询其技,曰:‘能论三命。’乃书年月日时示之。”
(四)、三种寿命。指上寿、中寿、下寿。
《文选·孙楚<征西官属送于陟阳侯作>诗》:“三命皆有极,咄嗟安可保。” 李善 注引《养生经》:“ 黄帝 曰上寿百二十,中寿百年,下寿八十。” 李周翰 注:“言三命皆有终极,嗟我此身,安可长保。”
(五)、多次教诫。
晋 皇甫谧 《女怨诗》:“施衿结帨,三命丁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