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北魏 至 唐 代户口的一种。其身分低于普通百姓,高于奴婢。
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:“尚书 姚白瓜 徙四军杂户入 长安 。”《旧唐书·职官志二》:“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为官奴婢。一免为蕃户,再免为杂户,三免为良民,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。”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工乐杂户》:“杂户者,谓前代以来,配隶诸司,职掌课役,不同百姓。”
北朝至唐时户口的一种。其身分低于平民,高于奴隶,包括隶户、兵户、府户、营户、别户、绫罗户、细茧户、罗縠户、监户、佛图户、寺户等。唐代杂户身分较番户为高。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:“(官奴婢)一免为蕃户,再免为杂户,三免为良人。”《唐律疏议》卷十二:“杂户者,前代犯罪没官,散配诸司驱使,亦附州县户贯,赋役不同白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