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猎得禽兽者。
《周礼·夏官·大司马》:“大兽公之,小兽私之,获者取左耳。” 郑玄 注:“获,得也,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。”
(二)、指古代举行射礼时持旌唱获者。犹今之报靶员。
《仪礼·乡射礼》:“司马又命获者倚旌于侯中。获者由西方,坐取旌于侯中。” 郑玄 注:“谓之获者以事名之。” 贾公彦 疏:“云以事名之者,以其唱获故名获者也。”
(三)、射中靶心者。
《仪礼·乡射礼》:“拾发以将乘矢。获者坐而获。” 贾公彦 疏:“射著禽兽为获,获则得也……射著正鵠亦曰获。”
(四)、谓逃亡而被抓获,没为奴婢的人。
《初学记》卷十九引 汉 应劭 《风俗通》:“获者,逃亡获得,为奴婢者也。”
获者的释义是猎得禽兽者,出自《周礼·夏官·大司马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