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记事之书。后指记载地方的疆域沿革、典章、山川古迹、人物、物产、风俗等的书。志,通“ 识 ”。
明 唐顺之 《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》:“查得 永平 府志书所载,本府原无民壮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况且屈尊敬贤,将来志书上少不得称赞一篇。” 郭沫若 《孔雀胆》附录《<孔雀胆>的故事》:“在《大理府志》、《昆明府志》或《云南省志》之类的地方志书里面,或许更还可以找出一些资料吧,但这些志书,目前是无法到手的。”
(二)、指正史中记载典章制度的篇章。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:“只有纪传,没有志书,不能说是完整的国史。”
志书:以地区为主,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的著作,又称地志或地方志。
志(誌) zhì(ㄓˋ)
(一)、意向:志愿。志气。志趣(志向和兴趣)。志士(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)。志学。
(二)、记在心里:志喜。志哀。永志不忘。
(三)、记载的文字:杂志。志怪(记载怪异的事)。
(四)、记号:标志。
(五)、〈方〉称轻重,量长短、多少:志子。用碗志志。
(六)、姓。
书(書) shū(ㄕㄨ)
(一)、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(二)、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
(三)、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
(四)、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
(五)、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
(六)、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
(七)、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
(八)、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