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古代史官修史,对材料处理、史事评论、人物褒贬,各有原则、体例,谓之“书法”。
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 董狐 ,古之良史也,书法不隐。”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惑经》:“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,斯则有犯必死,书法无捨者矣。” 宋 谢采伯 《密斋笔记》卷四:“《论语》书法之严,即《春秋》书法也。” 明 刘基 《春秋明经·郑伐许郑伯伐许》:“盖与 郑 伐 许 、 郑伯 伐 许 之书法同矣。”
(二)、文字的书写艺术。亦指书法作品。
《南齐书·周颙传》:“少从外氏车骑将军 臧质 家得 卫恒 散隶书法,学之甚工。” 宋 钱愐 《钱氏私志》:“ 元章 书法之妙,今日可谓第一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八回:“作诗的从古也没有这好的。又且书法絶妙,天下没有第三个。” 周扬 《在中国书法家第一次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》:“书法作为一门 中国 独特的艺术,我们应该重视它。”
(三)、指汉字形体。
清 叶名沣 《桥西杂记·壹贰叁肆等字》:“至如 秦 汉 碑,惟一二三书法不同。”
(四)、措辞方式。
吕叔湘 《<通鉴>标点琐议》:“《通鉴》书法,‘夜’一字为句,必有所承。上文未说何日之事,‘夜’字连下读,‘夜’字点断,意为‘到了那天夜里’;‘夜’字不断,意为‘趁夜里’。”
书(書) shū(ㄕㄨ)
(一)、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(二)、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
(三)、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
(四)、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
(五)、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
(六)、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
(七)、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
(八)、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
书法的近义词:书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