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佛教语。梵语意译。谓证得清净自性,成就一切功德之身。“法身”不生不灭,无形而随处现形,也称为佛身。各乘诸宗所说不一。
《大般泥洹经·如来性品》:“知如来法身,长存不变易。” 隋 慧远 《大乘义章》卷十八:“言法身者,解有两义:一显本法性以成其身,名为法身;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,故名为法身。” 唐 玄奘 《大唐西域记·劫比他国》:“尝闻佛説,知诸法空,体诸法性,是则以慧眼观法身也。” 汤用彤 《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》第二分第十一章:“法身者,圣人成道之神明耳。”
(二)、指高僧之身。
唐 卢简求 《杭州盐官县海昌院禅门大师塔碑》:“法身魁岸,相好庄严,眉毛紺垂,颅骨圆耸。”
(三)、旧指修炼得道之身。
明 张纶 《林泉随笔》:“ 俞氏 则谓跨火不焦,入水不濡,道成之后,法身则然,岂可以血肉之躯投畀水火乎?”《西游补》第十六回:“ 行者 一时难忍,现出大闹天宫三头六臂法身,空中乱打。”
梵语dharma-ka^ya,巴利语 dhamma-ka^ya。指佛所说之正法、佛所得之无漏法,及佛之自性真如如来藏。二身之一,三身之一。又作法佛、理佛、法身佛、自性身、法性身、如如佛、实佛、第一身。据大乘大义章卷上、佛地经论卷七等载,小乘诸部对佛所说之教法及其所诠之菩提分法、佛所得之无漏功德法等,皆称为法身。大乘则除此之外,别以佛之自性真如净法界,称为法身,谓法身即无漏无为、无生无灭。三身分别为法身、报身和化身。法身经常用明镜、明月等来譬喻。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,自性是清净无暇的。这就是法身。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
身 shēn(ㄕㄣ)
(一)、人、动物的躯体,物体的主要部分:身躯。人身。身材。身段。船身。树身。
(二)、指人的生命或一生:身世。献身。
(三)、亲自,本人:自身。亲身。身教。身体力行。
(四)、统指人的地位、品德:出身。身分( fèn )。身败名裂。
(五)、孕,娠:身孕。
(六)、量词,指整套衣服:做了一身儿新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