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私藏书籍。
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:“ 秦 继其后,独不能改,又益甚之,重禁文学,不得挟书。”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·原叙》:“珍此享帚之藏,窃怀挟书之惧。” 明 汪道昆 《明故提督信阳何先生墓碑》:“ 汉 承挟书,而得 贾 董 。”参见“ 挟书律 ”。
(二)、专指应科举考试时夹带时文书籍。
宋 洪迈 《夷坚甲志·沉持要登科》:“时挟书假手之禁甚严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科场三·会场搜捡》:“至乙丑南宫,上微闻挟书之弊,始命添设御史二员,专司搜捡。”
挟(挾) xié(ㄒ一ㄝˊ)
(一)、用胳膊夹着:挟持。挟山超海(喻不可能做到的事)。
(二)、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:要( yāo )挟。挟制。挟势(仗势)。
(三)、心里怀着(怨恨等):挟恨。挟怨。挟嫌。
书(書) shū(ㄕㄨ)
(一)、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
(二)、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
(三)、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
(四)、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
(五)、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
(六)、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
(七)、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
(八)、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