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亦作“ 遗灋 ”。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。
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 周 衰俱坏,乐尤微眇,以音律为节,又为 郑 卫 所乱,故无遗法。” 唐 柳宗元 《涂山铭》:“是以 周穆 遐追遗法,復会于是山,声垂天下,亦绍前轨,用此道也。” 明 刘基 《公朝于王所仲孙羯会晋韩不信云云城成周》:“至于天子之守,则有先王之遗法焉。”
(二)、留传下来的方式、方法。
晋 崔豹 《古今注·舆服》:“ 汉 末丧乱,其灋中絶, 马先生 绍而作焉。今指南车, 马先生 之遗灋也。” 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《齐民要术》有咸杭子法,用杭木皮渍鸭卵。今 吴 人用虎杖根渍之,亦古遗法。” 金 元好问 《蒲桃酒赋》:“意天以美酿而饱予,出遗法於湮埋。” 杨树达 《古书疑义举例续补·据古人当时语气直述例》:“据此,则 史公 所述固古史记言之遗法也。”
(三)、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。
宋 苏舜钦 《丹阳子高得逸少<瘞鹤铭>于焦山之下作长句以寄》:“我久临池无所得,愿观遗法快沉冥。” 明 文徵明 《龙茶录考》:“ 晦菴 评 蔡 书,谓岁有蚤暮,力有深浅,公书至是盖无遗法矣。”
(四)、指前代传下的佛法。
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每佛灭度,遗法相传,有正、象、末三等淳醇之异。” 吕澂 《中国佛学源流略讲·华严宗》:“这个贤者很留意《华严经》,能够无师自悟,绍隆遗法。”
遗(遺) yí(一ˊ)
(一)、丢失:遗失。遗落。
(二)、漏掉:遗忘。遗漏。
(三)、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遗。路不拾遗。
(四)、余,留:遗留。遗俗。遗闻。遗址。遗风。遗憾。遗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
(五)、死人留下的:遗骨。遗言。遗嘱。
(六)、不自觉地排泄:遗尿。遗精。
(七)、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遗传。
(八)、抛弃:遗弃。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