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指法律条例。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改旧律为《刑名》、《法例》。”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取受》:“依不枉法例合决五十七下,殿三年注边远一任。”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乙部第二章:“及议员既定,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,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。”
法 fǎ(ㄈㄚˇ)
(一)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(二)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(三)、仿效:效法。
(四)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(五)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(六)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(七)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(八)、姓。
例 lì(ㄌ一ˋ)
(一)、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
(二)、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
(三)、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
(四)、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